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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超标超前培训,浙江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了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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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的通知》,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通知》提出,依法依规查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早在今年2月5日,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了办学行为,细化了培训安排。

    要将培训内容等报属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将所办培训班的名称、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报属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县级教育部门应当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

    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应当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每堂课授课时间不超过45分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省教育厅办公室此次印发的《关于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等违规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管。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

    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夯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加强系统内部协同,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抽调学科教研员、学科老师、学籍管理员等组成培训课程审查专家组,家校联合,共同做好超标超前培训行为规范管理工作。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备案管理

    各地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备案要求,强化备案管理。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四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组织专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计划开设班次、计划开展培训内容等备案材料开展审查,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结果。

    开展抽查治理

    各地要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纳入“双随机”抽查项目,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寒暑假期间的跨学期、跨年段的文化学科超前培训行为。

    要组织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对培训内容是否超标超前进行认定,对培训对象是否匹配培训层次进行核实,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标超前培训,情节严重的,列入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积极探索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办法,提高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行为违规成本。

    各地要着力规范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坚决遏制将学业负担转移至校外培训的苗头,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来源:南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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