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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双减”政策,要点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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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半月谈

    编辑:高远至 许中科 孙好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磅文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4日由新华社全文公开。


    此前,5月2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这一《意见》,当时的新闻通稿透露了部分信息,如指出“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化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无序发展,‘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突出”“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等,用语可谓严厉。

    社会各界对这一文件的具体内容十分关注,家长和孩子们关心暑期课外班还能不能报,市场和培训机构关心行业发展前景将受到怎样影响。

    如今,《意见》公开,靴子落地。细读文件,可以发现条条政策都是干货,切中痛点难点,针对性极强,下的决心极大。正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所指出: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由此可见《意见》的重要性。

    那么,《意见》具体讲了什么?

    如此重视“双减”,为什么?

    “双减”虽然名为减负,但其实远远不是一个学生负担问题。中央担心的是,大范围过度培训将直接影响教育考试评价结果的真实性,阻碍教育实质公平,挤压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时间、内容和价值取向,与“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相背离。

    这当然是大事中的大事,关系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加以认识和考量。

    因此,《意见》开篇即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意见》明确了推进“双减”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是源头治理。所谓源头治理,就是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应教尽教,着力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只有在校内“吃饱”“吃好”,才能从源头遏制参加校外培训需求。

    二是系统治理。“双减”要取得成效,不能仅聚焦在作业和校外培训两个方面,要在加强课后服务、减轻考试压力、完善质量评价、营造良好生态等方面同样作出部署,系统推进、全链条推进。

    三是综合治理。“双减”工作建立了专门协调机制,以加强部门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并把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力量整合起来,朝同一个方向努力。

    四是依法治理。要依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精神,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各项政策,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

    这几大治理思路在《意见》有充分体现,为“双减”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意见》还制定了“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在校内方面,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在校外方面,使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各种乱象基本消除,校外培训热度逐步降温。

    工作进度方面,一年内使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三年内使各项负担显著减轻。

    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这是“双减”工作的指向之一。

    应该说,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做作业,是个学生就跑不了。问题是,目前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既达不到温故知新的效果,又占用了学生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

    此前,教育部已经将“作业管理”作为“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并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这次《意见》在总结以往工作基础上,又提出了多项明确要求。

    一是减少作业总量。《意见》要求,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坚决防止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

    二是提高作业质量。《意见》提出,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是强化教师职责。《意见》明确,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四是减轻家长负担。布置作业或批改作业属于学校教育的范畴,所以《意见》要求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

    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此次《意见》将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摆在重要位置。

    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存在“三点半”放学现象,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学生减负,但没想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而且校外增加的负担处于失控、失管的状态。

    这完全与政策初衷相背离。现实情况是,缩短学生在校时间,就意味着给了家长更多支配孩子学习时间的机会。当家长要么身处“接孩子和正常上班”的两难境地,要么陷入“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补习”的囚徒困境恐惧时,他们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可想而知。

    只有在学校里开展课后服务,让学生能有老师教,才能让家长不再为“孩子没地方去”担心,不再为“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补习”发愁。也只有丰富学校的课后服务,充分利用好课后时间,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和发展空间,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

    那么,课后服务的现状如何呢?教育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部分大城市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超过90%。

    可以说,当前教育部门已经看到了学校课后服务的重要性,且正在大力推动这一领域的工作。但仍有一些地方的家长和学校反映,课后服务存在着课后服务时间偏短、经费保障不到位、吸引力还不够强等问题。

    针对此,《意见》提出保证服务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等明确要求。

    一是解决家长上班时的后顾之忧。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二是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以后在课后服务时间内,既可以由学校指导学生完成作业,或补习辅导答疑等,还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三是拓展课后服务资源。课后服务通过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提供服务,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让学生享受到更多优质的课后服务资源。

    四是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和人员的激励。课后服务好不好,还得靠学校老师。《意见》特别写入“保障条款”:配足配齐教师,使学校师资得到充足保障;将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推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此次《意见》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部分纳入,可以说是这一中央文件向校外培训领域投放的重磅炸弹。有人惊呼: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教育领域这一痛点,中央近年来高度重视。施治校外培训治理,打出一系列组合拳,下了不少猛药,虽取得不少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概括起来说,校外培训存在规模总量庞大、违法违规情况突出、被资本裹挟状况严重“三宗罪”。

    总量庞大。据统计,目前全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已基本与学校数量持平,隐然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之外的另一个教育体系。这样,不仅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还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违法违规。由于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成本较低,不少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机构倒闭、卷款跑路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资本裹挟。近年来大量资本涌入培训行业,违背教育的公益属性,企图“再造一个教育王国”。它们通过“烧钱”大战、贩卖焦虑等手段,让社会充满不安,有家长喊出“教育内卷是最大的内卷”。

    《意见》针对以上所述的三大突出问题,从五个方面提出治理举措。

    一是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意见》要求各地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二是严禁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已违规的,要进行清理整治。

    三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是自编材料,一些英语培训机构使用境外教材。《意见》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

    四是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五是学科类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后,对其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地政府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和发展的根基之一在于学校之间不均衡,学校内部活力不足,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客观上迫使家长和学生产生对“好”学校的需求。

    而现有入学体系中,特别是中考和高考中,分数依然是进入“好”学校的“硬通货”或“刚需”。为了让孩子“提分”,考入好的高中、大学,家长们纷纷将孩子送往校外培训机构。

    校内加上去,校外才能减下来。因而,要想有效实现“双减”,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让学生在学校内学足学好,缓解家长焦虑。

    针对此,《意见》明确提出以下举措:

    一要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覆盖面。

    二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三是降低考试压力。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

    四是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

    强化配套治理,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学校教育、校外培训和家庭教育并非泾渭分明,而是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规范校外培训,实现“双减”,仅靠学校的力量还不够,还需要推进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协同,特别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同。

    家长与学生朝夕相处,是孩子言传身教的老师,履行好法定监护职责至关重要,《意见》在提升家庭教育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密切家校联系,制订有针对性的家校联动教育方案,构建和谐家校关系。

    二是更新育儿观念,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方向,不盲目送孩子参加校外培训。

    三是融洽家庭氛围,倾听孩子心声,做孩子的朋友。

    四是要指导学生合理用好在家时间。确保充足睡眠,适度安排家务劳动,加强孩子网络行为监管。

    同时,要发挥社会各方资源力量,为学生开拓视野、全面发展、实践锻炼提供重要平台。此外,探索社区教育服务,社区要建设学生活动中心,为学生在课后时间参与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提供活动场所。对于教育理念的宣传也需重视,各类新闻媒体要破除“抢跑文化”等功利现象,不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营造良好社会育人氛围。

    此次“双减”工作事关重大,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确保落地。全面开展的治理工作,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成都市、郑州市、长治市、威海市、南通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 1个地市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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